成人虐待義務通報者

義務通報者為懷疑長者或受撫養成年人受虐待或忽視 (包括自我忽視) 的醫療保健提供者、為弱勢成人提供服務之具執照或無執照的社會服務提供者、支薪或無支薪的照護者、看護人、神職人員,以及其他具有值得信賴地位的專業人士。

如何通報虐待

州法規定義務通報者應立即向成人保護服務 (APS) 通報可疑之成人或受撫養成年人之虐待或忽視個案。

(800) 814-0009 APS 熱線,每周 7 天,每天 24 小時

  • 緊急情況: 如果老年人或受撫養成年人面臨直接的人身危險,請撥打 911
  • 非緊急在線報告:reporttoaps.org 上提交推薦
  • 緊急報告: 撥打 APS 熱線在 24 小時內親自回復,然後在兩個工作日內使用 SOC 341 表格英語 | 西班牙文)。
  • 非緊急的口頭報告: 撥打 APS 熱線進行口頭報告,然後在兩個工作日內使用 SOC 341 表格英語 | 西班牙文)。
  • 財務虐待:金融機構應致電 APS 熱線進行口頭報告,然後在兩個工作日內使用SOC 342表格提交書面報告。

提交表格 SOC 341 或 342: 傳真至 (415) 355-2462,或郵寄至 P.O. Box 7988, SF, CA 94120-7988,收件人:APS。

問題?請撥打APS熱線,與APS整合型接納社工通話。

誰是義務通報者?

義務通報者的範例包括:

  • 看護人和健康從業者
  • 郡縣福利部門
  • 雇用單位:
    • 人道協會和動物管制單位
    • 執法部門和消防部門
    • 環境衛生和建築規範執行單位
    • 懷疑財務虐待情況的金融機構
  • 神職人員
  • 任何其他保護、公共、派系、精神健康、私人之協助或倡議機構,或者提供健康服務或社會服務者
  • 承擔照顧或監護之全部或間歇性責任者

若對您的義務通報者狀態有任何疑問,請致電 (800) 814-0009

通報時機

與年長者虐待相關之《福利與福利機構法》下的加州法律規定,在以下情況下,應對年長者或受撫養成年人之身體虐待、忽視、自我忽視、性虐待、精神折磨、財務虐待、孤立、遺棄或綁架有通報義務:

  • 受害者通報發生虐待情況,或表示了解虐待情況
  • 義務通報者發現相關事件
  • 義務通報者在合理情況下因相關受傷或狀況而懷疑發生虐待情況時

若義務通報者未通報可疑的虐待及/或忽視情況即屬輕罪。 若虐待導致年長者死亡或身體嚴重損傷,針對未通報之罰則包括最高一年的縣監獄監禁、$5,000元罰金,或兩者併罰。

了解有關如何識別虐待跡象的更多訊息

保密性

所有通報者的身份皆應保密。 違反法定保密規定為輕罪。 APS僅得在依據法律規定之情況下,向其他調查單位揭露通報者之姓名。

任何必須通報年長者虐待的對象皆不會因通報可疑虐待而遭受刑事責任。

任何主管或行政人員皆不得阻撓或禁止通報行為。

除非違反刑法,否則受虐者得對因通報而啟動之任何調查或提供服務,拒絕或撤回其同意。

義務通報者訓練

這個免費的90分鐘線上訓練會提供有關義務通報者規定的基本資訊。 如需專門訓練,相關單位可與當地APS或長期護理監察員計畫辦公室聯絡。

你是否找到你要找的東西?